万泽股份和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收监管函 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万泽股份(000534)和控股股东万泽集团被出具监管函,原因是去年万泽集团去年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 年 3 月 16 日,万泽股份与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万泽集团受让万泽股份对参股公司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债权金额为 1.81 亿元及相应利息,万泽集团应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上述债权转让款。

2021 年 4月 29 日,万泽股份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 2020 年 5月 31 日,万泽集团累计向万泽股份支付债权转让款 0.8 亿元,剩余的债权本金及利息 1.39 亿元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方支付完毕,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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