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倍特药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华泰联合证券及两名保代收监管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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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保荐倍特药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近日,华泰联合证券及两名保代一同接到监管罚单。

10月3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华泰联合证券以及丁明明、郑明欣在保荐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发现倍特药业存在部分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异常,事后补充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或替换、移除异常原始凭证,部分销售推广活动未真实开展,对保存大量推广服务商公章扫描件的原因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业务推广费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证监会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故决定对华泰联合证券以及丁明明、郑明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伴随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相关部门力求多举措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监管力度空前。作为投行“元老”, 最近两年,华泰联合证券投行业务屡遭监管。

月前,华泰联合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被证监会出具了警示函,缘由是在保荐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今年7月,华泰联合证券另外两名保荐代表人林某某、郭某某也被深交所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其保荐的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1月29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林某某、郭某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存在两个方面的违规情形:一是对发行人动漫玩具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相关核查工作不到位;二是未对实际控制人账户大额异常资金流水保持充分关注并予以审慎核查。

2020年2月13日,上交所曾对华泰联合证券采取监管关注。彼时,上交所指出,在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拟以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组上市交易项目中,华泰联合证券未能对四通股份重组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验证。3名项目主办人未尽到勤勉义务。

2019年下半年,华泰联合证券曾先后三次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ABS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华泰联合证券在这些项目中担任保荐人或财务顾问的角色时,均存在多项违规情形。

中证协官网显示,截至目前,华泰联合证券共有375名保代,其中C类保代达7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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