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焦点:八部门联合发布!五城率先试点!十大亮点速览
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长三角五城市有了行动指南。
11月21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以推进五城市科创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十大亮点内容一览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情况,给予试验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信贷资金支持。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进一步丰富信用贷款产品种类,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面向科创企业的首贷比。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试点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境内科创企业股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机构试点通过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参与境外科创企业并购。
——鼓励科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
——推动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
——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发展,促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与退出。
——推动试验区以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为代表的“万物互联”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国家金融科技研发机构,搭建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平台,加速成果转化。
——依托试验区内上海技术交易所、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搭建长三角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打造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五城市目标定位各有侧重
如何以金融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总体方案》提出总体目标: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合肥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为此,《总体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政策措施。分别是: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夯实科创金融基础、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控。
业内人士认为,《总体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良好生态,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
“《总体方案》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试点政策,标志着长三角五个城市将正式启动科创金融改革试点,这是长三角一体化走向深度的一个标志性成果。”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博导,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张陆洋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他分析说,一方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推进至今,长三角产业发展、科技资源等资源禀赋突出,而其进一步发展必须依赖科技创新创业引领,则亟需科创金融的支持。另一方面,科创金融其服务对象不再局限于有形资产,很多是科创领域的无形资产,特别是科技知识产权转移创新创业创造新经济价值。所以,科创金融是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和金融生态,需更完善的组织形式、更丰富的金融工具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等要素协同发力,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这份文件对促进长三角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两大资源的整合,特别是下一步如何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更好地服务科创企业,促进长三角成为中国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的示范区,推动长三角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总体方案》的一大重点内容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其中明确,优化科创金融产品供给。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情况,给予试验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信贷资金支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进一步丰富信用贷款产品种类,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面向科创企业的首贷比,有效发挥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风险分担和增信作用,扩大信贷产品覆盖面。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
聚焦推动科创金融业务创新,《总体方案》提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强化与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创新多样化科创金融服务模式。推动科技类保险创新发展。
同时,鼓励跨境投融资创新。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前提下,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试点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境内科创企业股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机构试点通过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参与境外科创企业并购。
助力长三角科创企业实现“知产”变“资产”
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本就是创投十分活跃的地区,科创板上市公司较多,受访的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在《总体方案》发布的背景下,可以预见的是,长三角地区的创投将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
“《总体方案》最大的亮点是依托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从金融供给侧发力,为科创企业发展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支持。”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投资学系副主任翁辰分析说,具体措施上,《总体方案》提出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助力科创企业实现“知产”变“资产”。
翁辰说,科创企业具有“轻资产”特点,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较好地缓解了科创企业因缺少抵押品而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但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面临无形资产价值“评估难”和“风控难”等问题。针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难”,《总体方案》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软件、大数据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支持有内部评估能力的商业银行将知识产权评估结果作为知识产权质押授信的决策依据。
针对“风控难”,《总体方案》提出一方面创新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融资的担保方式和风险管理技术,另一方面推动科技类保险创新发展,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专利综合保险等产品。“无形资产‘评估难’和‘风控难’问题的解决突破,将进一步畅通科创企业货币市场融资渠道,实现‘知产’变‘资产’。”翁辰说。
《总体方案》还提出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助力科创企业实现“知本”变“资本”。《总体方案》从上市融资、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方面鼓励科创企业拥抱资本市场。近年来,科创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需求增加,上市融资方面,目前科创企业大多在新三板和科创板上市,《总体方案》提出“支持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更多优质中介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这将进一步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
此外,《总体方案》还从创新发行债券产品、畅通发行债券注册服务、完善债券融资增信机制等方面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从加大科创类基金配套支持力度、推动产业投资基金领域合作、放宽政府投资基金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限额等方面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
“这意味着,发展区域性债券市场,也是今后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杨成长说。
为何长三角5城市率先试点?
翁辰认为,长三角的金融业高度集中在上海,而科创资源和产业则广泛分布于苏南、浙北和皖中地区。在长三角建立科创金融试点,可以通过发挥上海全球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引领作用,以及南京、杭州等次中心城市的二级辐射作用,带动长三角区域城市科技交流密度和金融交互水平的提升。长三角科创金融试点的开展,将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关键创新要素向试点地区集聚,通过区域合作、强强联合,有助于提升地区优势产业的全球竞争力,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新高地。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荣誉院长赵晓菊教授对记者表示,《总体方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规划,其中明确了四条基本原则:政府、市场双向发力;金融与科技相辅相成;协同创新,互利共享;合规推进,安全可控;这是实现《总体方案》的四大支柱。“五个城市的目标不是各自独立完成,而是充分发挥五大城市之间的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同时加强协同合作,共享优势资源,合作共赢。”赵晓菊说。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键词: 金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