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闻】国家发改委:对农村户籍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
(资料图片)
在支持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我们要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那么,在购买使用方面,刚刚出台的《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我这里着重从产品供应、支持政策、推广应用、销售服务和安全监管方面,列举一些重点举措。
在产品供应上,考虑到农村地区出行场景与城市有一定差别,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特别是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部分商用产品。
在支持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车企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
在推广应用上,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应用,鼓励有条件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在销售服务上,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引导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把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更好结合起来,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需求。
在安全监管上,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严格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孟玮表示,我先列举了一些重点举措,今天已公布了政策全文,在这里,也希望媒体朋友们加强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宣传报道,对于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欢迎及时反馈我们,我们将切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