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门槛!苏浙正在放开落户
在长三角,落户的门槛正在消失。
近日,江苏发改委就《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共包含18条措施,包括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振和扩大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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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省(南京、苏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同时,南京、苏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
“这些措施将吸引更多人口和资金流入这些地区,有效促进江苏的经济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财经评论员徐浩平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直言,这也意味着江苏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产生长远影响。
在徐浩平看来,该举措不仅有助于实现人口资源的合理流动,还能推动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有助于减少户籍歧视,让农村人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徐浩平说,同时,该政策将为农村转移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和发展机会,还有助于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减轻一线城市的人口压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不仅是江苏,浙江此前已推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通知——《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杭州市城区经常居住,符合杭州市积分落户条件的,可以在杭州市城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杭州市城区要取消落户名额限制,精简积分项目,确保居住年限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分数占积分的主要比例。
《通知》提出,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规范办理条件,简化申请材料,畅通制度通道,提供落户便利,逐步实现在城镇地区(除杭州市城区外)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江苏在措施中提到的“落户”新政,在方向上与浙江如出一辙。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浙江、江苏省外流动人口数量分居全国第二、四位。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对于江浙流动人口中符合条件的人来说,将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政策。对于江浙自身而言,这也有助于缓解省内内生人口增长动力不足的问题。
不过,取消落户限制政策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可能因人口增加而面临压力,需要加强规划和投资以确保市民的生活质量。”徐浩平说,如何合理控制人口流动,避免人口过度集中,也需要深入研究和有效管理。
徐浩平直言,政府层面需要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的平稳实施,并逐步解决在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预见的是,该措施将为江苏甚至全国的城市化进程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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