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点评!深圳出台幼儿园设立标准 规定办学规模不超过12个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深圳市教育局官网,日前制定的《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规定,幼儿园办学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每班幼儿人数不得超过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年龄编班30人。

此外,还规定全体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7,全体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9,全体专任教师与幼儿比应不低于1:15.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者3名专任教师,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关键词: